索引号:
SY0024798441202300058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3〕50号
成文日期:
2023-09-22
发布日期:
2023-10-1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区残联和区财政局《崇明区薄弱三阳机构提升改造的指导意见》(崇残〔2020〕23号),竖新镇对原三阳机构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目前项目已竣工。现拟对竖新镇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内各功能室、办公区域、公共区域等进行环境装饰,更新和添置教育、培训、服务、办公类设施设备。具体功能布局和添置清单明细已附页。
竖新镇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内新添置的设施设备,与原镇三阳机构固定资产中同类型的固定资产,部分已达或超过报废年限的作报废处理。根据市、区残联关于各机构设施设备配备相关要求,结合竖新镇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学员的实际需要进行设施设备采购,拟请区残联会同区财政局拨付项目配套相关区级资金补贴,总费用预计为 29.89万元。
妥否,请给予审批。
附件:竖新镇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设施设备配置清单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