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441202300036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重大建设项目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3〕28号
成文日期:
2023-06-06
发布日期:
2023-06-2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竖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空间布局及功能设置等各方面已无法满足现阶段日常诊疗、体检和免疫等需求,且消防、电路、排水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此,根据《崇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沪崇卫〔2021〕51号)文件的计划安排,本镇应于2022年启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经过反复勘探与多方研究,采用原地翻建方式远远无法满足标准化建设的用地需求,因此,拟借用原新光中学进行异地新建,同时不影响原中心正常的医疗卫生工作。
新光中学目前为竖新镇撤点学校,坐落于竖新镇响椿路68号,资产属于贵局。新光中学相对独立,位于前竖公路与响椿公路交界处,处于竖新镇镇区中心地带,交通便利。其和原中心仅相隔数百米,在此新建中心百姓易接受。因此,竖新镇拟在区卫健委的指导下,利用新光中学建设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力求为老百姓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卫生服务。
新光中学占地面积19223.39平方米,共有三幢教学楼、一幢行政楼、一幢教工宿舍楼、一幢食堂、一个车棚、一个篮球场。我镇拟对整个校区作如下规划:
1.西侧的操场、食堂、行政楼及内部道路部分共计9154平方米,拟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食堂、行政楼予以拆除,用地性质转为卫生用地;教工宿舍楼共计160平方米,因仍有12户居民居住,拟予以保留,用地性质转为住宅用地。
2.东侧的3幢教学楼、车棚,共计9909.39平方米,拟予以保留,用地性质改为机关团体用地。其中,部分空间因有成人学校在内办公,将予以保留;其他空间将作为本镇其他机关团体办公之用。
竖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成后,将承担门诊、住院、公共卫生、康复、护理、健康管理、中医药等服务,向村居民及其家庭提供覆盖生命全周期的健康管理。
鉴于上述情况,现提请贵局同意,将该学校资产移交给竖新镇人民政府,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妥否,盼函复。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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