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洽借用新光中学部分校区搭建临时菜场的函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6-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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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98441202300031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3〕22号

  • 成文日期:

    2023-05-18

  • 发布日期:

    2023-06-0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区教育局:

竖新镇大新生态市集维修工程已获得区发展改革委批复,即将施工。期间,为保障竖新镇群众的正常买菜需求,须在镇区范围内另建一处临时菜场。经排摸,坐落于竖新镇响椿路68号、资产属于贵局的新光中学(撤点学校)在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场地面积等方面都非常符合搭建临时菜场的要求。

因此,拟在大新生态市集维修之前,在新光中学校区内完成临时菜场的搭建,并使用至大新生态市集回搬,整个借用期限预计为今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鉴于目前新光中学内设有新河镇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办学点,我镇将妥善做好临时菜场与办学点区域的物理隔离,确保不干扰办学点的正常工作,并派驻充足的管理人员、协管人员和保洁人员,做好借用期间校区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工作。使用结束后,我镇负责做好临时菜场拆除和校区环境恢复工作。

鉴于上述情况,现提请贵局同意,将新光中学部分校区借给竖新镇人民政府使用。

特此函商,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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