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44120230003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3〕22号
成文日期:
2023-05-18
发布日期:
2023-06-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教育局:
竖新镇大新生态市集维修工程已获得区发展改革委批复,即将施工。期间,为保障竖新镇群众的正常买菜需求,须在镇区范围内另建一处临时菜场。经排摸,坐落于竖新镇响椿路68号、资产属于贵局的新光中学(撤点学校)在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场地面积等方面都非常符合搭建临时菜场的要求。
因此,拟在大新生态市集维修之前,在新光中学校区内完成临时菜场的搭建,并使用至大新生态市集回搬,整个借用期限预计为今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鉴于目前新光中学内设有新河镇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办学点,我镇将妥善做好临时菜场与办学点区域的物理隔离,确保不干扰办学点的正常工作,并派驻充足的管理人员、协管人员和保洁人员,做好借用期间校区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工作。使用结束后,我镇负责做好临时菜场拆除和校区环境恢复工作。
鉴于上述情况,现提请贵局同意,将新光中学部分校区借给竖新镇人民政府使用。
特此函商,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