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妥善处置竖新镇竖河村1184号严重损坏房屋的函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5-19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8441202300030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3〕21号

  • 成文日期:

    2023-05-05

  • 发布日期:

    2023-05-19

上海市崇明区供销合作总社:

按照市、区两级要求,我镇正在积极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坐落于竖新镇竖河村1184号的房屋存在多处安全隐患。该栋房屋资产属于你社,目前出租给竖新镇竖河村村民吴志萍,经专业机构检测,属于严重损坏房屋。根据《崇明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验收销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以上情况函告你社,请妥善处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我镇。

联系人:倪建祥

联系电话:02159491718

以上,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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