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44120230000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2〕109号
成文日期:
2022-12-05
发布日期:
2022-12-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建设管理委:
根据区发改委《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竖新镇实施大新四号横河等水生态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沪崇发改〔2022〕96号) 的文件精神,我们委托上海戎合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了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书,现呈贵委审批。
一、项目名称: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大新四号横河等水生态提升项目
二、项目法人:竖新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实施地点于竖新镇大新四号横河周边,共计27条段河道。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涉及大新四号横河等27条段河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湖缓冲带修复2.37万平方米,水下森林2.22万平方米,清除淤泥2.84万立方米,岸坡修整1.41万平方米,护岸修整200米,改建生态沟580米,新建人工湿地630平方米,膜工艺吸附除磷系统8608立方米,涵洞清堵52座,水生动物投放8800公斤等。
五、项目投资与资金筹措
项目工程总投资:总投资为3557.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83.81万元,独立费用370.11万元,预备费103.62万元。
项目资金由竖新镇人民政府自筹。
专此请示,请示复。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