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441202200094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17〕156号
成文日期:
2017-12-13
发布日期:
2022-11-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发展改革委:
我镇老旧小区整治工程贵委于2017年3月15日以沪崇发改[2017]60号文批准,总投资247.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翻修4300平方米,新、改建下水道680米,绿化350平方米,楼道刷白19000平方米,自行车棚维修110平方米,维修路灯18盏等。当时建设方案中主要考虑对下水管道进行改建为主,局部新建。为切实解决小区的排水问题,提升环境卫生质量,方便居民的日常生活,拟对原建设方案进行部分调整,即在原有的基础上新建部分排水管道及更换门窗等,做到雨、污水分流,改善小区的环境面貌,提升人民生活质量。
一、调整后的建设内容
在原批准建设内容的基础上,新敷设直径30cm的PVC污水管道110m;新敷设雨水管道490m,其中:直径60cm的混凝土管250m,直径45cm的混凝土管240m;调换公用部位门窗64个;新增道路翻修面积1600m2及绿化、窨井等附属工程。
二、调整后的投资估算
总投资估算为407.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5.82万元,其他费用22万元,前期费用35万元,预备费15万元。所需资金由镇政府自筹。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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