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44120220009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18〕8号
成文日期:
2018-01-18
发布日期:
2022-11-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完成市下达的2017年生态廊道建设任务,推进崇明生态岛建设,崇明区农业委员会经综合平衡,印发了2017年崇明区生态廊道建设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我镇及时开展各项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崇明区竖新镇,2017年生态廊道项目实施总面积1391.7亩,其中:相见港东侧段210.6亩(大椿村180.3亩、时桥村30.3亩);直河港段132.7亩(育才村105.1亩、跃进村27.6亩);草港公路段118.0亩(跃进村118.0亩);张涨港段244.4亩(竖河村195.1亩、惠民村49.3亩);响哃中路段264.7亩(响哃村264.7亩);江海公路段421.3亩(东新村421.3亩)。
二、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包含:土地清障、平整及开挖排水沟,购买和种植苗木
及一年养护期,道路、水系、标识等配套设施建设。
三、资金估算及来源
2017年竖新镇生态廊道建设项目总投资为5051.80万元。其中建安费4395.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05.20万元,预备费151.50万元。
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安排4592.61万元,其余由镇政府自筹。
四、项目实施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