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44120220008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2〕97号
成文日期:
2022-10-21
发布日期:
2022-10-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农业农村委:
按照市农业农村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和监测办法的通知》(沪农委规〔2020〕2号)文件要求,我镇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开展了上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申报与监测运行工作。经公开申报、镇级初审,推荐上海静捷蔬菜专业合作社等,总共5家合作社申报上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特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3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