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44120220006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2〕71号
成文日期:
2022-08-19
发布日期:
2022-09-0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同意竖新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建设的通知》(沪崇农发[2020]160号)文件要求,实施水产养殖尾水治理16个点位,共计1251.3亩。本项目自2021年3月开始施工,于2022年7月竣工。我镇于8月19日开展镇级自查,经初步自查验收,工程质量符合要求,资料齐全,已具备区级验收条件,现申请验收。
特此申请。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