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44120220005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2〕63号
成文日期:
2022-07-13
发布日期:
2022-07-2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水务局:
为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有效改变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的现状,我镇实施了竖新镇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本项目已完成设计及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合格,财务管理规范,工程档案资料齐全,竣工决算已通过审价,工程初期运行正常,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竣工验收。
根据《关于崇明区竖新镇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沪崇水务〔2017〕186号文),本工程概算总投资6135.60万元,其中工程费5476.24万元,独立费579.02万元,青苗费等前期费50.16万元,预备费30.18万元,经审价后工程实际完成投资5965.2012万元,其中工程费5460.8538万元(含区级远程监控费66.2407万元),独立费504.3474万元。工程决算投资未超批复投资额。
现将《竖新镇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总结报告》、《竖新镇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竣工结算审价报告》、《竖新镇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竣工决算的请示》呈上,请予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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