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44120220005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2〕62号
成文日期:
2022-07-13
发布日期:
2022-07-2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贵单位于2020年11月2日核发了《关于竖新镇新建稻米文化园房屋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批复》(沪崇发改〔2020〕671号),明确了该项目的规划用地面积8357.6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876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205.94万元等。
目前项目前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但由于《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进行过调整,该地块规划用地面积8357.6平方米,容积率2.0,故建筑面积可以提升至16715.2平方米。
现经研究,项目四至位置和用地面积不作调整,位于崇明区竖新镇新征村,规划坐落在北横引河南部,东至三中路明沟,西至30中,南至道路,北至廊道,用地面积8357.6平方米。
建设内容调整为: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1353.5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331.5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22平方米,拟建稻米文化园、配电房、消控室、门岗、广场、停车场、道路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不作调整:本项目总投资5205.9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4160.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97.57万元,预备费247.9万元。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法人为上海大洋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上述事宜,特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