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441202200022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2〕25号
成文日期:
2022-03-15
发布日期:
2022-04-0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
为进一步完善竖新镇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工作机制,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沪健促委〔2019〕6 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上海市崇明区健康促进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沪崇爱卫会〔2020〕8号)等要求,竖新镇人民政府制定了《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
2.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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