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4-05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8441202200022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2〕25号

  • 成文日期:

    2022-03-15

  • 发布日期:

    2022-04-05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村居

为进一步完善竖新镇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工作机制,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沪健促委〔2019〕6 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上海市崇明区健康促进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沪崇爱卫会〔2020〕8号)等要求,竖新镇人民政府制定了《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

2.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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