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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竖新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7号代表书面意见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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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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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3-23
宋杰、黄蓓华、钱亚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竖河敬老院推行院患沟通机制清单化和客户服务流程透明化的建议的意见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与镇人大代表多次电话及面对面沟通交流,1月18日召开了人大代表与竖河敬老院沟通会,当面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并认真加以研究,制定解决方案。一是关于人大代表反映的五保户入住竖河敬老院交了入院费2000元,而竖河敬老院没有当场讲明该笔费用如何使用的问题。镇社建办及时了解了周边乡镇敬老院的做法,均未对五保户收取入院费。2019年6月委托兰公馆管理竖河敬老院以来,共接收了3名五保户,其中1名五保户已死亡,入院费已经退还其家属。1名五保户入院时未收取入院费,近期接收的惠民村1名五保户所收取的入院费由竖河敬老院退还给村委。二是关于竖河敬老院收费未公示的问题。竖河敬老院作为公办民营的单位,相关收费标准都按照区民政局要求进行了备案。为进一步增加收费标准透明度,目前在敬老院1号楼墙面上张贴了收费标准明细以外,在敬老院进门口的院务公示栏中也进行了公示。后期将督促敬老院的工作人员对入住的老人收费标准要做到“一口清”,相关收费明细必须账户齐全,并告知老人的家属。三是关于竖河敬老院伙食较差的问题。目前竖河敬老院收取每位老人伙食费为400元/月,在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后,敬老院在不增加伙食费的基础上,现将午餐一荤一素增加为一大荤一小荤一素,逐步改善老人的伙食。后续镇职能部门将定期到敬老院听取老人对伙食改善的意见。四是关于明确敬老院、五保户和村委三方责任的问题。集中供养在敬老院的五保户均与敬老院签订了《上海市养老服务合同》,镇社建办于2021年12月制定了《关于特困供养人员养老金卡代管及使用意见》,明确了作为村委会、敬老院和镇职能部门三方的责任。五保户每月的供养金由区民政局直接转到敬老院账上作为基本生活保障费用,五保户额外支出费用均应按照新制定的《关于特困供养人员养老金卡代管及使用意见》执行,养老金使用管理主体为履行履行监护职责的所在村委会。
谢谢代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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