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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7-2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各基层党(总)支部: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李艳丽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社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毛杰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信访办公室主任、平安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笠辉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陆斯文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陆天波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站站长职务;
倪菊芳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联合支部委员会书记;
沙莉丽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财经联合支部委员会书记;
免去龚晔娟同志中共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联合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龚学斌同志中共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财经联合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委员会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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