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441202100047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1〕47号
成文日期:
2021-06-18
发布日期:
2021-06-2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为解决第二轮中央环保督查组指出的问题,根据《崇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整改工作方案》,拟对竖新镇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具体设计变更内容如下:
一、实施区域
本次整改为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涉及3351户,632座净化槽。其中535座净化槽收集归并为集中处理,35座净化槽归并为复合型人工湿地,剩余62座净化槽就地提升改造处理。
二、变更内容
新增集中处理设备、复合型人工湿地、净化槽改造、PE管网、拖拉管、支管提升泵站、干管提升泵站及电控箱、电缆及穿线管、钢套管、警示桩、围栏以及其他相关配套内容等,具体工程量见设计调整报告。
特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