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上海荔妙咨询管理中心等4家企业扶持资金的请示
索引号:
SY0024798441202100046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1〕41号
成文日期:
2021-05-13
发布日期:
2021-05-28
区招商联席办:
我镇上海荔妙咨询管理中心于2020年12月20日注册在竖新经济小区,主营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等。因其他涉税事项均已结清,企业急于注销,2021年度1-4月该企业实现个人所得税税收61.25万元,形成本级经济贡献13.48万元,申请按本级经济贡献的60%提前清算扶持款项,扣除预拨扶持款6.46万元,申请给予扶持资金1.63万元。
我镇上海荔旭咨询管理中心于2020年11月27日注册在竖新经济小区,主营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等。因其他涉税事项均已结清,企业急于注销,2021年度1-4月该企业实现个人所得税税收61.25万元,形成本级经济贡献13.48万元,申请按本级经济贡献的60%提前清算扶持款项,扣除预拨扶持款6.46万元,申请给予扶持资金1.63万元。
我镇上海阅宝文化艺术工作室于2020年11月6日注册在竖新经济小区,主营文艺创作,知识产权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因企业急于注销,2021年度1-4月该企业实现增值税税收135.4万元,城建税税收6.77万元,个人所得税税收85.08万元,形成本级经济贡献67.12万元,申请按本级经济贡献的65%提前清算扶持款项,扣除预拨扶持款33.26万元,申请给予扶持资金10.37万元。
我镇上海玲毓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1年3月27日注册在竖新经济小区,主营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等。因企业急于注销,2021年度1-4月该企业实现个人所得税税收421.27万元,形成本级经济贡献92.68万元,申请按本级经济贡献的65%提前清算扶持款项,未预拨过扶持资金,现申请给予扶持资金60.24万元。
当否,请批示。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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