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审计局:
针对《关于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原党委书记陈尧同志、原镇长林建华同志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报告》(沪崇委审办经责报〔2021〕3号)指出的有关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审计工作整改推进会,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聚焦问题,深刻剖析,确保审计整改意见得到有效落实。现将此次审计整改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整改
(一)河道监管和整治方面有关问题
审计时发现我镇部分河道仍存在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地笼、阻碍物、建筑垃圾、大量浮萍、畜禽养殖等问题,为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落实整改,按照《上海市消除劣V类水体及黑臭水体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沪河长办〔2018〕49号)要求,我镇做了五方面的工作。
一是夯实工作格局。压紧压实河长巡河责任,要求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守土有责,对照河道设施损坏、农污直排、地笼、建筑垃圾等问题,层层落实巡河、管河、护河、治河等责任。于1月2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问题排查与整改的通知》(竖河长〔2021〕1号),并于3月22日召开我镇人居环境专项行动部署大会,对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工作进行再明确、再部署、再动员。
二是强化源头治理。按照水岸共治的原则,由农水、市政条线牵头,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企业污水废水治理、沿河违章构筑及垃圾治理等动态及时掌握情况,明确管理措施与方法,特别是将长江禁捕要求纳入此次整改范围,在全镇范围开展地笼和网络子等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降低水质恶化风险。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对照全面消除黑臭及劣Ⅴ类水体的目标任务,开展消黑除劣“回头看”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对黑臭及劣V类水体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强长效养护和日常管理,持续巩固已整治水体水质。
四是完善养护机制。以“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自己的家园自己管”为导向,聚焦面广量大的村级河道短板问题,完善村民自治办法,精准发力,推动河道长效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五是强化考核问责。细化河道考核标准,每月对各村的水环境整治工作开展督查,落实整改。通过微信群通报、约谈等方式强化督查力度,持续推进河道长效管理工作。
(二)农用地复垦保证金收取不规范有关问题
上海壮禾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上海正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德利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十家单位在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时,按照当时的政策要求,即《关于印发上海市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规土资综规〔2013〕872号),未就复垦保证金收取事宜进行规定,故未对以上单位收取复垦保证金。截止目前,该十家单位设施农用地备案均已过期,我镇在为其办理设施农用地续备时按照《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办理。
上海普仙坊果蔬专业、上海梅庄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等两家单位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土资综规〔2016〕227号)存在复垦保证金未收足的情况,将在续备过程中追缴。
(三)农用地建设改变用途有关问题
关于上海壮禾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4家单位设施农用地建设改变用途的情况,我镇已牵头会同区规土局及区农委现场核实,该四家单位已符合设施农用地用途标准,下一步将对其中备案已过期的三家合作社进行续备工作。今后,我镇将重点加强设施农用地审核同意后的跟踪监管,在土地巡查中对设施农用地开展巡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使用土地的,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
二、财政管理方面整改
关于预算内支出宕挂往来的情况,我镇将对标看齐,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关于预算管理的要求予以落实。
一是强化预算控制数管理。进一步强化我镇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注重财力平衡,优化财政结构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意识,引导部门提高储备和管理能力。
二是提高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大养护资金等工程项目资金的归口管理力度,对跨年度实施的项目测算项目支出总额,并且如实填报实施周期,将项目活动和支出力争分解到各年度。
三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财政制度。科学合理使用收支功能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准确反映经济业务活动,形成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的闭环。
三、财政扶持资金管理方面整改
关于经济小区现金支付招商接待费的情况,我镇将坚决执行《关于规范乡镇经济小区商务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崇招商办〔2016〕24号)及《关于规范招商商务接待管理的暂行办法》,规范招商商务接待工作,日常管理及公务活动中采用转账或公务卡方式进行结算,杜绝使用现金支付。
四、内部管理方面整改
(一)村干部代持股份有关问题
关于前卫村和仙桥村村干部代持股的情况,前卫村及仙桥村村委会已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股东信息手续。
(二)签订租赁合同期限超过法定期限有关问题
关于前卫村与承租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超过规定期限的情况,该村已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积极与承租人进行沟通,鉴于合同条款已约定且已履行,承租人已支付30年土地租金,虽然就合同期限与租赁价等事宜进行了协商,但目前双方仍存在分歧,我镇将督促村委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协商和沟通工作。
(三)合同签订不规范有关问题
关于仙桥村合同签订不规范的情况,该村已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进一步调查核实,摸清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今后,在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和履行合同条款时,我镇将严格把关,落实项目法人单位的主体责任。
(四)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内容不完整有关问题
关于前卫村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内容不完整的情况,我镇已要求该村在今后工作中,应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作用,确保村民代表大会上所公开的决议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同一发票重复报销有关问题
关于明强村重复使用同一发票报销的情况,经核查,主要因为该村把关不严,财经纪律观念不强。审计期间,相关人员已将重复报销钱款退回村委账上。同时,镇纪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明强村党支部对此事进行深刻反思。在此基础上,我镇结合实际,举一反三,重新修订并完善《竖新镇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的实施细则》。今后,我镇将对发票报销进行严格把关,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确保报销手续符合相关财经制度。
(六)报销凭证附件不齐全有关问题
1.关于明强村、仙桥村、前卫村、农闲乐公司报销凭证附件不齐全的情况,我镇已要求各村居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财务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对村级财务人员及财务监督小组人员的培训,要求仔细核对所有凭证的基本信息,包括合同、金额、公章、签字、日期等,对主要凭证及附件等严格把关。
2.关于明强村、仙桥村、农闲乐公司违反单笔现金报销超500元规定的情况,我镇已要求各村居严控和减少现金支出,尤其在慰问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方面,正确对待老年人转账不便的问题,在日常管理及公务活动中应采用转账或公务卡方式进行结算。
五、镇集体资产管理方面整改
2019年末,镇资产经营公司应收未收和谐汇(上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25家单位租金533.96万元,已于审计期间收回246.7万元,余款正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追缴。
六、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整改
(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不规范有关问题
关于绿色农产品展示中心项目管理不规范的情况,我镇已敦促项目监理公司将合同价大于中标价的2000元退回,并将在今后的项目管理方面规范项目招投标,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工程款结算滞后有关问题
关于项目工程款未按合同约定滞后付款的情况,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对小型项目建设的管理,敦促各参建单位严格遵守项目合同规定进行付款,同时财政所协助做好进一步付款审核,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七、其他情况整改
关于前卫村投资、撤资等事项均未做相关账务处理的情况,我镇立即组织各村召开专题会议,强调如无必要,原则上村级资产不能用于长期投资,确因我镇整体发展需要或本村自身发展需要而进行对外投资,必须经过镇党委政府“三重一大”会议决策,慎重考虑投资的社会效益和风险性,避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我镇将以此次审计调查为契机,对照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明确目标,强化规范管理,全程跟进督导,确保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