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建议竖新镇育才村1305号污染源加强监管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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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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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98441202100006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检测、保护与治理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1〕6号

  • 成文日期:

    2021-01-20

  • 发布日期:

    2021-02-0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

12月30日,贵局关于建议竖新镇育才村1305号污染源加强监管的函(沪崇环函2020〕104号)收悉。针对投诉问题,我镇高度重视,及时落实工作人员已多次赴现场进行检查。经查,育才村1403号上海崇明供销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第八经营部,从事废旧金属回收,现场未发现焚烧电线现象;育才村1305号上海达盛广告有限公司,从事展示台生产加工,现场未发现喷漆工艺。

为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我镇积极贯彻落实区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要求,将进一步加强上述地址的网格化巡查力度,并加强与贵局沟通联动,做好监管服务工作,共同推进污染问题的消除。

特此函复。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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