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44120210000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1〕2号
成文日期:
2021-01-07
发布日期:
2021-01-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堡西村、椿南村、跃进村、响哃村、东新村、仙桥村、春风村、大东村村委会:
你村《关于保留竖新镇镇域内现有限高、限宽设施装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在以下路段保留限高、限宽设施,请继续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群众和车辆通行安全。
限宽设施位置:油桥南路K0+030、堡油路K0+030。
限高设施位置:仙桥中路K1+940、张涨港路K1+230、张涨港路K0+100、插乌滧路K0+100、插乌滧路K2+000、一号河路K0+100、一号河路K2+200、三号河南路K0+900、仙桥公路K1+630、向蟠公路K13+350、向蟠公路K18+850、东新村新江10队、春风村7队、响哃村13队、东新村新江4队。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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