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竖新镇2019年农业用水水权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12-01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8440202000124

  •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水利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19〕103号

  • 成文日期:

    2019-10-24

  • 发布日期:

    2020-12-01

各有关村:

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加快农业节水管理,促进区域生活、生产、生态协调发展,根据《上海市农业水权分配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2019年本镇农业用水水权分配通知如下:

一、分配依据

根据《太湖流域综合规划( 2012-2030年)》和《长江流域综合规划( 2012-2030年)》关于上海市农业用水量分配的要求及《关于下达2018年上海市农业用水水权的通知》(沪水务2018792号)(沪崇水务2019309号)要求,现对本镇的农业用水水权进行分配,水权分配结果见附件。

二、分级管理

请各有关村以本区域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结合灌溉用水定额,综合考虑水源条件,科学合理用水,确保农业用水水量不超过下达的指标量.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小组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代章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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