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440202000123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林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17〕135号
成文日期:
2017-11-13
发布日期:
2020-12-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完成市下达的2017年生态公益林建设任务,推进崇明生态岛建设,崇明区农业委员会经综合平衡,印发了2017年崇明区公益林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我镇及时开展了各项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土地流转、造林方案设计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一、 建设地及内容
崇明区竖新镇2017年公益林建设工程种植生态公益林共1529.8亩,实施地位于竖新镇:大椿村、育才村、仙桥村、春风村、响哃村、椿南村、跃进村、大东村、竖西村、竖河村、竖南村、惠民村、东新村、永兴村、明强村、堡西村、油桥村。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苗木购买、种植及养护一年、养护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资金估算及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1844.1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641.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2.42万元,预备费30.42万元。
建设资金拟由市级财政补贴1468.608万元、区级财政配套376.152万元、余下部分由镇财政自筹。本项目涉及地土地流转费由区财政资金解决。
三、项目实施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