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竖新镇稻米文化园房屋建设工程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11-18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8440202000105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0〕105号

  • 成文日期:

    2020-11-11

  • 发布日期:

    2020-11-18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为发展竖新镇文化事业,计划在竖新镇新征村新建竖新镇稻米文化园房屋建设工程项目。该项目已经崇明区发展改革委以沪崇发改〔2020〕671号文批准;该项目用地已由崇明区规划资源局以沪崇规划资源许意〔2020〕3号文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该项目土地农转用由沪府土〔2020〕628号关于崇明区2020年第19批次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批准。

此项目供地面积8357.6平方米,由上海大洋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竖新镇稻米文化园房屋建设工程,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方式供地。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011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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