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44020200010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0〕105号
成文日期:
2020-11-11
发布日期:
2020-11-1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为发展竖新镇文化事业,计划在竖新镇新征村新建竖新镇稻米文化园房屋建设工程项目。该项目已经崇明区发展改革委以沪崇发改〔2020〕671号文批准;该项目用地已由崇明区规划资源局以沪崇规划资源许意〔2020〕3号文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该项目土地农转用由沪府土〔2020〕628号文关于崇明区2020年第19批次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批准。
此项目供地面积8357.6平方米,由上海大洋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竖新镇稻米文化园房屋建设工程,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方式供地。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