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440202000009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0〕9号
成文日期:
2020-03-04
发布日期:
2020-03-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2020年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项目申报指南》文件要求,我镇组织开展了农民合作社贷款贴息申报工作,农业龙头企业2家和农民专业合作社4家,共计 6家申报贷款贴息。经审核汇总,我镇农业龙头企业2家,贷款贴息93.77875 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4家、贷款贴息 12.028149 万元(具体见附件)。共计 6家申报贷款贴息合计 105.806899 万元。
特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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