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440201900038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19〕29号
成文日期:
2019-03-25
发布日期:
2019-04-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推动崇明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使崇明老龄事业与崇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崇明现代化生态岛功能定位相适应,本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崇明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在此背景下,我镇结合实际,委托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了《上海崇明区大新敬老院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
一、工程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崇明区竖新镇跃进村新南1367号(具体位置以规划选址为准)。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
翻建上海崇明区大新敬老院,建造成一个集老人入住服务、生活、卫生保健、康复、娱乐及其他功能于一体的敬老院,总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床位179张,计划用地约7550平方米。
工程主要建设包括:土建工程、一般装饰工程、电梯安装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电气照明及弱电工程、室外道路、排污、排雨、路灯、绿化美化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估算为4259.85万元,其中建设安装费3500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557万元,预备费202.85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除争取市、区补贴外,其余由竖新镇人民政府自筹。
四、项目法人
该项目建设的法人单位拟定为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现将《上海崇明区大新敬老院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呈上,请予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