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441202500020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19〕15号
成文日期:
2019-02-15
发布日期:
2019-03-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部门、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确保我镇顺利通过国家卫生镇复审,结合实际,镇爱卫办制定了《竖新镇迎接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31日
竖新镇迎接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镇创建成果,改善村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乡环境水平,确保我镇顺利通过国家卫生镇复审,根据全国爱卫办(全爱卫办函〔2018〕35号)《全国爱卫办关于2019年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安排通知》、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镇县城(乡镇)标准(2018版)》、上海市爱卫会(沪爱卫会〔2014〕14号)《关于深入开展上海市国家卫生镇(乡)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竖新镇迎接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开展迎接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为契机,通过进一步健全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健康教育,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常态化管理,不断提高全民爱卫意识,助推我镇“魅力竖新”建设、“五美社区”建设、“六乡”建设以及“乡村振兴”工作,实现“优化美化环境,打造宜居竖新”的最终目标。
二、主要任务
根据全国爱卫会制定的《国家卫生镇县城(乡镇)标准(2018版)》和上海爱卫会制定的《上海市国家卫生镇(乡)暗访评价细则》、《上海市国家卫生镇(乡)暗访评价表(试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共梳理如下工作任务:
(一)组织管理
1.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全镇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2.完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卫会)组织架构,委员会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各村居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3.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档案规范管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创建活动。
4.有群众投诉与建议的机制和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1.健康教育网络健全,相关人员和经费落实。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镇村市民公园、活动中心等主要活动场所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各村居、医院、学校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2.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一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村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纲要要求。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各村居建有体育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
4.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开展无烟学校、无烟医疗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保持我镇“无烟机关”成功创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三)环境卫生
1.全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符合规范要求,道路平坦整洁,排水通畅。公园、广场、旅游景点等休闲活动场所的基本设施和环卫配套完善并符合设置要求,规范管理。
2.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垃圾收集容器等主要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主次干道两侧、公园、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公共厕所要达到二类标准,无旱厕。
3.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机制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清运。垃圾桶、果皮箱、垃圾屋等垃圾容器清洁,基本无臭味、无苍蝇滋生。
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及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行业规范要求。积极推行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5.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6.全镇整洁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现象。河道、坑塘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筑立面整洁,户外广告、店牌设置规范,各类电缆、通信等缆线规范架设。
7.集贸市场功能分区明确,环卫设施齐全,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管理规范,卫生良好。活禽宰杀和销售区相对独立设置,按规范落实定期清洗、消毒和休市制度。水产区域设置有上下水的宰杀台。临时便民市场布局合理,环卫设施配套和管理规范,不影响周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
8.社区和单位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环境卫生良好,无散养家禽现象。
(四)环境保护
1.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2.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无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现象。
3.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
4.贯彻落实《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及监督管理符合相关要求,安全处置率100%。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五)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并公示,内外环境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落实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严格依法规范管理食品摊贩。餐饮业、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食品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3.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
4.集中供水单位应依法经营,取得卫生许可证(包括所辖农村大型集中式供水设施),二次供水符合《=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确保饮水安全。
5.依法依规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责任。开展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监测经费纳入政府预算。有针对饮用水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设备和应急演练。
(六)重点场所卫生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公共浴室、美容美发店、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行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5%。
2.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学校自来水普及率100%。
3.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健康企业、健康单位建设活动,开展职工健康教育活动。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1.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近3年未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2. 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按照职责建立感染控制和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依法依规对传染病、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规范报告和处理。按要求做好预检分诊工作,规范腹泻病人和发热呼吸道病人诊治工作。
3. 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免费实行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幼托机构、学校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4. 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儿童建卡建证率≥95%。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95%,安全接种率100%。
5. 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6.镇、村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7.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条厅)、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
(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1.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
2.实施孳生地综合治理,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重点行业和单位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3.根据区级反馈的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及时进行处置。
(九)村居卫生
1.村居委会有专人负责卫生工作,卫生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定期开展环境整治、卫生检查评比等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和教育。
2.各村居卫生室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医疗用房、设备、人员等配置和运行管理符合规范要求。村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高于区平均水平。
3.集中式供水普及率≥95%,饮用水水质卫生安全。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80%。
4.村容整洁,道路硬化,平整无坑洼,生活垃圾密闭收运、日产日清。有环境卫生管理保洁制度,有专人负责。
三、组织机构
调整充实以镇长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社会事业办、稳定办、规保办、工会、妇联、市容所、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城管中队、农业服务中心、文广站、市场所、卫生院、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迎接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综合指导组:负责重要材料的起草、台帐资料整理、会议材料准备以及同各职能部门进行日常沟通联系、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等。(分管领导:张虹;责任人:包振辉;责任单位:爱卫办)
宣传发动组:主要负责各种宣传材料的设计、制作、发放、布置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巡演、宣传报道等,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关心、了解、支持巩固国家卫生镇复审的良好氛围。(分管领导:沈东;责任人:陆天波;责任单位:文广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专项整治组:对于需跨部门协调整治的问题,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整治。(分管领导:施永华;责任人:高裕犇、郁凯、尹景锋;责任单位:规保办、市容所、城管中队等)
巡访督查组:对照国家卫生镇复审的考核细则,组织人员在镇域内明察暗访,及时向领导小组和相关职能部门反馈,对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督查、信息反馈等。(分管领导:沈东;责任人:市民巡访团;责任单位:文明办)
四、工作步骤
根据国家卫生镇复审考评工作流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从2019年2月起全面启动我镇国家卫生镇复审迎检工作,确保以高标准通过区级考评、市级复审和国家复审,其中 3、4、5三个月,重点是全面开展环境的治理,达到初具成效的目的;6、7两个月对照迎评标准,同步做好社会宣传、设施完善、难点整治以及资料编撰工作; 8、9、10三个月,重点是拾遗补缺,锻炼管理能力和应急能力,从精细化的角度完善整治的成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发动阶段(2月份)
1.调整充实竖新镇迎接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竖新镇迎接国家卫生镇复审实施方案》、《2019年竖新镇迎接国家卫生镇工作职责分工表》等材料。召开全镇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为顺利通过国家卫生镇复审上足发条、鼓足干劲。
2.各责任部门全面熟悉掌握国家卫生镇复审的评审标准和工作职责。
3.在镇区内醒目位置制作“巩固国家卫生镇”标识,在车站、广场、主要道路、服务机构等场所利用镇级微信公众号“魅力竖新”、政府门户网站、电子宣传屏、围墙文化、宣传栏等固定形式开展创卫知识宣传,全民动员,在全镇范围内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底前)
1.做到四个同步,即社会宣传、设施完善、难点整治、资料编撰的四个同步。目标就是完成基础整治、资料申报、管理制度运行和区级核查后的上报。
2.对照国家卫生镇复审标准,抓好问题整改,特别是薄弱点的整改,重点是治脏治乱,不断优化城乡环境面貌。着力抓好镇区域内各中小道路市容以及周边绿化带等的保洁;着力抓好集贸市场内外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改,如竖新菜场周边、大新菜场周边、南北商业街乱设摊等;着力抓好农村小粪坑回潮现象;着力抓好主干道两侧农村村宅的整改;着力抓好边远农村地区的整改;着力抓好外来人员聚集地的整改;着力抓好六小行业单位的整改;着力抓好常态化的保洁。
3.准备书面资料、考评点位等相关材料,完成镇文件汇编,制作专题片,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复审考评。
(三)提升阶段(9月底前)
1.扩充督查队伍、完善督查方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定期开展工作汇报,分析原因,攻坚克难,明确责任,提升整治力度和管理水平。
2.各责任部门开展自查,查漏补缺;根据区镇督查情况,及时抓好整改,着力提高管理能力和应急能力,从精细化的角度完善整治成果。
(四)固守阶段(12月底前)
针对复审考评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各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履行职责,在做好问题整改的同时,积极推进工作思路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形成卓有成效的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国家卫生镇创建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巩固国家卫生镇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迎接国家卫生镇复审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卫生镇创建是一项属地管理,多部门协作的综合性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全面调动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参与到巩固国家卫生镇工作中,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有效开展。各村居要加强同区镇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实综合整治措施,有效推进整治。
(三)责任细化,明确分工
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复评任务,确保每项工作指标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做到“工作标准、责任主体、评审主体、牵头单位、完成时间”五明确。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将迎复审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内容。
(四)严格程序,加强监管
严格按照新的《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和评审办法,切实履行督查职责,查缺补漏,完善措施,对于已经达标的内容,要毫不放松,继续巩固和提高;对于存在差距的项目,要分析原因,明确下一步的主攻方向和工作重点,实行目标管理和工作日程倒排,严格落实标准和责任,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对于个别有难度的达标项目,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全力攻坚,千方百计提高达标率,减少考评失分。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联合整治行动,确保巩固工作的实效,确保我镇村居民有一个整洁、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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