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44020190001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19〕10号
成文日期:
2019-01-23
发布日期:
2019-02-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竖新镇安委办关于印发《竖新镇关于加强人员密集
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和村(居):
2018年12月8日晚19时许,徐汇区飞洲国际商场一家商户立式试衣镜倾倒,导致1名6岁女童死亡;12月22日上午8时许,长宁区虹桥雅高美爵酒店会议室木门倾倒,压伤1名7岁男童。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力排查整治突出隐患问题,牢牢守住岁末年终时期的安全底线,切实维护我镇城市运行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镇安委办制定了《竖新镇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竖新镇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崇明区竖新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代章)
2019年1月7日
竖新镇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沪崇安委办〔2018〕41号)文件要求。镇安委会结合上级会议精神。特制定《竖新镇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请各部门、各村(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经镇安委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旅馆、饭店、集贸市场、医院、学校、养老院、图书馆、大烧杀遗址、村居老年活动室(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整治重点
1、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
2、临时搭建展台和广告;内部装修装饰工程;堆高货物和货架;
3、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等;高空悬挂物、装饰物、附着物等;
4、电梯、锅炉、游艺设施等特种设备;大型门窗等常用建筑构件;
5、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6、单位、经营户内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其他与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相关的场地、设施、设备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春节将近,各单位务必要高度警醒,提高思想认识,深刻吸取12 ?8事故教训,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及时召开一次专题安全工作会议,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扎实工作,全力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二)广泛宣传教育。各单位要针对季节特点,充分利用广播、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横幅、黑板报等载体,开展各类安全常识、火场逃生自救知识和火灾事故典型案例等相关内容的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形成强大的安全宣传声势。要紧紧围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发动基层网格人员,积极加强各类安全隐患的群防群治和检查指导,保证用火、用电、用气安全。
(三)强化执勤备战。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重点时段、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带班、值班工作制度,强化联勤、联动、联保、联训,切实做到突发应急情况下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行动迅速。要加大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熟悉演练频次,掌握其水源、建筑物情况。对易造成人员伤亡或有影响的警情,要及时组织人员报警,加强统筹协调,不等不靠,在消防队到场前,努力处理初起火灾,保证火势不会扩大,第一时间有序组织人员疏散。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严格对照“四类清单”,落实条线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此次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此次专项工作中,安委办将组织工作检查小组时时督查各单位监督管理情况,并在检查中,发现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主管人员思想不重视,敷衍塞责、被动应付,不有效处理,不及时整改的,要及时上报。
各单位于每月1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统计表(见附件)以电子版形式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随时上报。
(联系人:仇超杰,联系电话:59491761,邮箱:(sxzaq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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