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440201900014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19〕5号
成文日期:
2019-01-10
发布日期:
2019-02-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关于乡村振兴上海市崇明区东禾九谷开心农场
点状供地项目土地收储的请示
崇明区人民政府: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转型升级,计划启动东禾九谷开心农场点状供地项目土地收储工作,现就有关请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东禾九谷开心农场项目专项规划方案(沪府规〔2018〕205号),项目位于竖新镇新征村,其规划四至位置为东至自然河道,南至新征公路南侧灌溉渠道,西至堡镇港,北至北横引河。本次点状供地共涉及三块区域,01区域土地总面积7347平方米,02区域土地总面积2474平方米,03区域土地总面积2340平方米,合计土地收储面积12161平方米,核18.24亩(以测绘为准)。规划用途性质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为1.0-1.5。
二、资金来源
经测算,该项目前期投资费用约1231.55万元,其中:征地补偿费31.22万元、各类税费702.76万元、征地养吸老360万元、三通一平等48.99万元、财务费用54.29万元、不可预见费34.29万元。所需费用由区财政负责落实解决。
三、项目办理主体
为进一步加快点状供地项目土地收储的进度,明确双方职责,规范办事程序,特此请示同意由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竖新镇人民政府实施乡村振兴东禾开心农场点状供地项目的土地收储前期工作。
专此请示,盼批示。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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