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上海市崇明竖新镇生态养护社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8-01-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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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开主体:

    竖新镇

  •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17〕164号

  • 成文日期:

    2017-12-22

  • 发布日期:

    2018-01-08

上海崇明竖新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关于组建“上海崇明竖新镇生态养护社”的请示悉。经研究,同意组建“上海崇明竖新镇生态养护社”,请及时办理名称的核准和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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