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21120250002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三府〔2025〕34号
成文日期:
2025-07-07
发布日期:
2025-07-2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相关要求,我镇已完成海安村金玉兰菜种植、海滨村菌菇种植等2024年扶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现邀请崇明区农委进行区级评价。
特此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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