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21120240005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三府〔2024〕61号
成文日期:
2024-10-24
发布日期:
2024-11-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崇明区加快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崇农规〔2023〕1号)《关于印发崇明区加快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政策意见的通知》(沪崇农规〔2023〕3号)《关于2022-2026年崇明区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沪崇财预〔2022〕2号)文件精神,我镇对照补贴标准和工作要求,依程序完成2024年崇明区河蟹产业政策相关补贴申报、审核、统计、公示相关工作。
2024年三星镇共落实1家主体单位开展崇明清水蟹精养成蟹工作,该主体单位与三星镇平安、新安经济合作社签订《上海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河蟹精养水面积共324.71亩,完成上海市崇明区水产技术推广站、上海市崇明区河蟹协会的成蟹规格水平测定。现申请崇明清水蟹精养成蟹补贴资金389652元。
特此函请。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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