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21120240004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三府〔2024〕50号
成文日期:
2024-09-20
发布日期:
2024-10-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为全面推进森林抚育,着力提高森林质量,根据《上海市生态公益林抚育管理意见(试行)、《崇明区公益林抚育管理意见(试行)》的要求,我镇委托上海本都林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2023年崇明区三星镇生态公益林抚育项目作业设计》,具体事项如下:
一、建设单位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项目位于三星镇沈镇村、南桥村、海洪港村、东安村、大平村、邻江村、洪海村、海滨村;抚育面积1588.65亩,其中生态保育型抚育1493.96亩,景观休憩型抚育94.69亩。
三、建设内容
通过对林地疏伐、卫生伐、补植、修枝、割灌、修整沟渠、绿化种植、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有效改善林相结构、提升林地质量、促进林木健康生长。共采伐乔木18439株,采伐蓄积量491.06立方米,采伐强度占总蓄积的6.47%。
四 、投资估算及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43.58万元,其中建安费386.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2.84万元,预备费4.39万元。资金来源:区级财政承担90%,其余本镇自筹。
妥否,请批示。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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