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上海崇明三星镇第二养老院”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6-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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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97211202400026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崇三府〔2024〕35号

  • 成文日期:

    2024-06-18

  • 发布日期:

    2024-06-2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崇明区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经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审查,“上海崇明三星镇第二养老院”已核准。现申请组建“上海崇明三星镇第二养老院”,业务范围:机构养老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妥否,请批示。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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