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21120230002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三府〔2023〕8号
成文日期:
2023-02-22
发布日期:
2023-03-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秸秆综合利用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19〕10号)及《上海市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沪农委〔2022〕67号)的文件要求,我镇组织各村实施了水稻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经各村认真统计及公示、镇级职能部门检查以及区级第三方核查,本镇2022年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37832.7亩,补贴资金共计1891635元,其中市级财政补贴1513308元,区级财政补贴113498.1元,镇级财政配套264828.9元。
特此函告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