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镇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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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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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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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16

三星镇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乡镇政府作为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最基层政府,乡镇政府的法治建设是法治国家的基础和落脚点。近年来,三星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较大的进步,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学习宣传教育,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从2021年开始,镇党委以及各部门、各村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坚持镇党委中心组会前学法制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使领导干部从思想上确立法治新思维,破除人治旧思维,使法律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通过抓好党委中心组学法、举办村居干部培训、后备干部培训等方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教育,扎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2021年3月12日,三星镇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推进会暨法治建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扩大),会上,党委副书记陈健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党委书记张建国讲话、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2022年6月6日,三星镇召开镇党委法治建设委员会(扩大)会议暨“八五”普法工作部署会。镇党委副书记沈振香部署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宣读《三星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并对全镇“八五”普法工作做部署安排。党委书记张建国就推进法治三星建设提出三点要求:1.加强思想指导,深刻认识推进依法治镇的重大意义;2.强化法治引领,全面推进依法治镇各项工作;3.立足本镇实际,凝聚起推进法治三星建设的强大合力。党委副书记、镇长陆华要求各村(居)、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抓好落实、统筹兼顾抓发展与保稳定,切实做好三星镇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坚决贯彻党委领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制度

三星镇已于2009年建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后调整成立法治建设委员会,并于2020年7月成功召开法治建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扩大)。主任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镇长、政法书记同时担任,委员会成员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领导责任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法治建设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镇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年终考核、工作目标任务书中明确法治建设具体内容;在对村级干部工作考核和全年报酬考核意见中明确法治建设所占比值。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对涉及全镇的民生实事项目,均通过班子成员会议集体决策,并征求业务部门意见,使政府决策更加民主,更好地体现群众的呼声。镇政府与聚隆律师事务签订年度法律顾问合同,各村居聘请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实现律所与镇、律师与村居的“双结对”。重大民生项目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将“法律审查”作为镇重点工作启动的前提条件。如生活污水处理、市级土地平整、生态廊道建设、农民相对集中等及时与法律顾问对接,切实发挥“法律审查”制度作用,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司法所加入镇重点工作专项工作组,与法律顾问共同负责前期风险评估、中期问题监控、后期问题处置等全过程。

认真学习落实三项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区政府网站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推行重大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都进行法制审核,由司法所作为本镇法制审核机构,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2021年至今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案件共计12件。

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处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021年,申请政府信息公开98件,行政复议13件,行政诉讼1件;2022年,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1件,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5件。

(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近来年,三星镇连续开展“青春路上、与法同行”、“法润青春”、“海棠法溪”文化周系列活动,成立“小星说法”志愿者队伍,制定“四个一”的志愿者服务手册,定期将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重要的文件精神向群众宣传和传达。认真准备、精心组织每届宪法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在重要节日节点比如3.5学雷锋日、6.26国际禁毒日、7.1党建日,结合安全生产月、禁毒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月,通过举办宣传早市,发放宣传资料,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等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2.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站-室-点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并实现实体化运作,真正实现群众获得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零距离。2021年,纯阳村以退休法官范宜章名义,成立宜章调解工作室,寓意“冤家宜解不宜结,约法三章促和谐”。组建以退休法官、土地纠纷仲裁员、资深人民调解员等为主的队伍作为宜章调解工作室的专业调解队伍。自成立以来,宜章调解工作室以法律咨询、普法宣讲、专题讲座、纠纷调解等形式,立足本村,服务周边村居民,取得了良好的反响。今年,三星镇持续推进宜章调解工作室,扩大覆盖范围,在全域22个村居上墙宜章调解工作室铜牌与制度,实现调解资源辖区内全覆盖。

3.“谁执法谁普法”项目化推进。按照《崇明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相关精神,三星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制作三星镇“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调动执法部门普法的积极性,使普法的维度从司法所负责的法治宣传向全镇各执法部门扩展,督促执法主体从执法的相对随意性向法定性过渡。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政府评价体系不完善

领导干部虽然都具有一定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知识,但对于法治政府的界定、内涵、考核指标尚不明确,容易导致在具体行政行为时因为更重要的评价体系如效率至上、结果至上而忽视“法治”。

(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

当前对乡镇政府的监督主体看似很多,但在实际运行中却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同级权力机关监督有待改善。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作用发挥有限,在实际监督中发挥的作用受限。虽然乡镇政府领导由人大选举产生,但从责任上看,他们更多的是对党委负责而不是对人大负责,人大对政府的监督制约机制并未真正建立起来。二是乡镇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尚未起到实质作用。三是公众、新闻等社会监督的地位有待提高。在当前公民法治意识不高的情况下,社会监督对乡镇政府的权力约束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尤其是公众监督的形式和作用有限。

(三)群众法治意识较低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附加价值增加、村民法治修养不够等诸多原因,群众发生纠纷后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对法治建设的参与度和法治意识较低。比如在发生纠纷后拨打110,民警和调解员同时到场,民警负责当事人双方不再发生肢体冲突,调解员在调解不成功后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民警或者调解员虽然对纠纷的起因、双方的过错有一个初步的判断,但无权依据该判断据此予以缓解纠纷的进展,对于纠纷的解决并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如对于双方矛盾标的额较小、情况比较紧急、双方的过错有明显判断的前提下,赋予调解员有类似于执法权的既定权,则一方面可以通过个案影响群众的法治观念,也可以减少守法的成本。

三、下一步打算

(一)增强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一是提高乡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基层政府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二是提高一般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业务水平,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三是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社会环境。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在重大决策时吸收公众参与;强化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会议集体讨论制度。乡镇政府在决策中要贯彻法律优先的原则,实现政府决策体制、决策程序、决策方法的法治化,重大行政决策有法律依据。比如区重大项目的启动是否必须有法律意见作为前提,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对重大项目持保留意见时该法律意见是否能采纳,标的额多少元以上的涉民生工程是否有法律预审制度,该预审并不局限于项目的合同的合法性和合法理审查,而应该扩展至整个项目启动的合法性、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审查。

(三)建立乡镇法治政府指标体系

法治建设落到实处需要建立一套可以考评的、硬性的、有约束力的量化指标体系。指标体系要包括定性指标、定量指标以及配套的考评细则等,为乡镇法治政府的创建提供可操作的指导性规范。在此基础上将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纳入基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实绩考核中,与工作人员的奖惩、干部任免、晋升晋级挂钩,并建立相应的责任机制,以此来增强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乡镇政府的动力。

 

三星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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