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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8-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崇明区乡镇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张耀、张来娣、陆军等3名同志职员等级晋升为七级职员;
马兵、丁伟等2名同志职员等级晋升为八级职员;
陈林、顾伟等2名同志职员等级晋升为九级职员。
以上同志职员等级晋升时间从2022年1月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