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21120220002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三府〔2022〕32号
成文日期:
2022-05-19
发布日期:
2022-06-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一、三星镇基本情况
三星镇位于崇明岛屿西部,东至庙镇,西至绿华镇明珠湖,南至长江大堤,北至新海农场,全镇占地面积68.17平方公里,共有21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总人口3.9万人。镇区域内最低地面高程2.9米,平均高程3.4米。全镇共有市、区、镇级河道46条154.26公里,泯沟1567条609.62公里。
二、防汛指挥体系
三星镇防汛指挥领导小组作为崇明区防汛指挥体系下的镇级防汛指挥分体系,在崇明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独立担负起三星镇区域内的防汛救灾任务。三星镇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三星镇政府办公室,电话:59601880;传真:59602258。
三、防汛指挥领导小组,指挥部成员及相关单位职责
(一)防汛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1、在区防汛指挥部和镇党委领导下,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条例,执行上级防汛命令和指示。
2、依法统一指挥辖区内的防汛抗台、抢险救灾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完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3、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全镇人民的防灾减灾意识,自觉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尽力避免和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4、协调辖区内的有关单位,切实做好防灾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5、汛期发生灾害时,及时向镇党委和区防汛指挥部报告;第一时间现场指挥迅速组织人员抢险;必要时组织抗灾队伍的后备力量;协调各方力量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6、汛期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惩处失职者,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二)指挥部成员职责
总指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防汛指挥部的指导下,全面指挥三星镇的抗灾防汛工作。
副总指挥:及时分析汇总汛期水情、工情和灾情,为总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出现的险情,为总指挥提出排险、抢险方案。根据总指挥的指令,指挥抢险队伍进行抢险。在突发险情的情况下指挥相关部门迅速组织足够的防汛物资和施工机械、应急队伍进行抗险救灾。协调医疗部门调动医务人员和医疗设备,组成医疗救护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指挥辖区消防部门及有关村居做好群众的撤离和转移工作。帮助受灾地区迅速恢复生产生活。
分指挥:贯彻执行区、镇防汛指挥指示精神,全面指挥各自管辖范围内的防汛防台应急救灾等工作。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行政村居职责
1、水务所:负责做好全镇骨干河道河道、涵闸、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好市、区级河道水位调控的协调工作,做好镇级河道排水、清淤、除障工作;指导村委会落实区域内河道汛期排水、清淤、除障工作,充分发挥河道在汛期中的基础作用。(电话:59601150)
2、派出所:加强汛期值班保持通讯畅通,负责掌握、收集、汇总有关灾情的社会面动态信息。维护受灾区域交通秩序,根据实际情况迅速确定临时交通路线,做好交通疏导人员疏散工作,开辟救灾、救护及指挥车辆专用通道,协助危险区域人员的撤离和撤离后的现场治安工作。一旦发生险情,立即组织警力,随时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对受灾区域的治安巡逻,维护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严厉打击趁灾打劫的不法分子。(电话:59300506)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汛期应急抢救和灾区防疫专项预案,做好灾区的疫情分析工作,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组织医务人员建立防汛医疗救护队伍,筹备医疗设备组成医疗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电话:59601730)
4、武装部:完成防汛物资的目常维护及保养工作,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并在汛前进行演练。汛期加强对防汛抢险队伍的日常管理,随时应对防汛抢险突发情况。(电话:59600079)
5、党政办公室:组织好足够车辆及运力,根据防汛需要确保应急队伍及防汛物资及时运送到抢险现场。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视频会议。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确保防汛人员的生活供给。(电话:59601880)
6、农业农村发展办:编制镇级防汛防台预案,落实汛期防汛值班制度,发布防汛防台四级应急响应,落实镇级层面防汛物资的筹备工作,协助应急响应期间值班人员防灾救灾信息的上报,做好灾情核实与网络平台信息报送工作。(电话:59601609)
7、经济办:做好灾后受灾企业的灾情核实与上报,帮助企业开展重建和恢复生产;以及按规定拨付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电话:59601317)
8、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编制道路清障预案,组建公路清障队伍,落实专业抢险清障工具,确保汛期公交道路安全畅通。协助路政部门清除倒伏树木,保持进出镇主干道路通畅。(电话:59601542;59601207)
9、各行政村居委会:负责各自防汛责任区域内的防汛防台工作,确保沟系畅通,加强区域内巡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及时转移危棚简屋居住人员,保障群众正常生活。按要求组织抢险队伍并在统一指挥下参加抢险救灾工作,设立专职人员及时通过专用通道报送防灾救灾信息。
10、其它部门:社区建设办公室根据受灾情况及应急救助实际需要,组织开展救灾救助工作,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及救济物资供应站,组织灾后物资发放和心理援助(电话:59601298)。社会事业办组织制定和实施各类学校的应急避险计划,恢复灾后教学秩序(电话:59601308)。农技中心做好农业灾情统计,指导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电话:39600018)。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体服务中心)、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及社保队组织人员成立应急小分队,完成防汛防台抢险抗灾各项突击应急任务(电话:59603106、59602510、59300699)。
四、防汛值班制度
实施汛期值班制度,采取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社工轮流值班及镇班子人员带班的值班方法,落实专人专岗值班,强化信息上报、网上点名、夜间值守。在各级响应期内,值班人员按上级布置收集各类信息,及时专网上报。
五、应急预案内容
本预案启动条件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标准,相对应的行动分别是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其中一级响应为最紧急的响应。
(一)四级响应(蓝色预警)
1、四级响应标准
(1)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后。
(2)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后。
2、四级响应行动
(1)水务所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关注内河水位变化,及时协调全镇的预排工作。
(2)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环卫等部门及时检查排污设施、疏通地下排水管道、窨井,做到排水畅通,防止化粪池满溢。
(3)各村要加强本村区域内的河道巡查,清除沟河内阻水物。
(4)每日下午四时之前各村要向镇防汛值班汇报本单位防汛情况。(电话:59601880)
(二)三级响应(黄色预警)
1、三级响应标准
(1)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
(2)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
2、三级响应行动
(1)镇指挥站副总指挥、分指挥到位。信息联络员到位,注意信息收报和联络。
(2)防汛防台指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值班,保持通信畅通,检查落实抢险队伍、车辆和物资等。
(3)水务所继续做好内河预排、强排工作,并注意水情、雨情、积水等情况。
(4)电力、通信、自来水等单位,加强对各类要害设施的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5)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等部门加强对户外广告牌、空调外挂机、屋顶太阳能热水器、行道树、危房等检查,消除隐患。
(6)各村要加强责任区域巡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7)每日下午四时之前各村要向镇防汛值班汇报本单位防汛情况。(电话:59601880)
(三)二级响应(橙色预警)
1、二级响应标准
(1)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
(2)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后。
(3)突发险情,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
2、二级响应行动
(1)召开防汛防台指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紧急会议,部署工作。
(2)镇指挥站总指挥、副总指挥、分指挥、镇防汛领导小组成员按各自职责进入指挥岗位,镇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防汛信息及时发布。
(3)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防汛重点单位、各村责任人到岗到位。
(4)各村居及相关单位应急抢险救灾人员到位待命。镇级层面落实应急抢险人员50人随时集合待命。
(5)防汛物资储备点安排24小时值班,确保防汛物资及时足量发放。
(6)道路清障组组织专业清障队伍上路巡查,及时清除倒伏树木,确保公交道路畅通。
(7)专门组织人员劝导危险区域滞留人员撤离或实施强制撤离,各村组织人员安排危棚简屋内人员的撤离和安置临时避险场所暂住,做好人员转移工作。
(8)组织人员对险工险段加强巡查和值班看守。
(四)一级响应(红色预警)
1、一级响应标准
(1)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后。
(2)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
(3)海塘发生决口。
(4)可能造成重大或特大灾害的其他汛情。
2、一级响应行动
(1)镇防汛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信息及时发布。
(2)全镇进行防汛防台总动员,宣传工作组加强宣传动员。
(3)镇内所有单位的一切物资、设备听候征用。
(4)各村、各单位组织人员对涉险人员转移至相应安全地点,并组成抢险队接受指令,随时准备参与抢险。
(5)在统一指挥下组织各村抢险队伍担负防汛抢险、堵口、复堤、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突击任务。
六、辖区其他单位
三星镇辖区内其他各企事业单位根据各自的行业特点及业务范围,依法依规及行业规范的要求,在各预警期间采取相应的响应行动,群防群策共同努力确保安全度汛。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