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21120220000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三府〔2022〕10号
成文日期:
2022-02-23
发布日期:
2022-03-2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为满足三星镇新安村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根据《上海市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和成果规范》和《上海市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管理操作规程》要求,需对2019年崇明区人民政府批复的三星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进行局部微调。规划调整共新增农村道路,外接北星公路、农村道路,承担项目与周边的交通联系。本项目占耕地161.72平方米,在本单元内补充耕地171.34平方米;占254版本永农1014.69平方米,在本单元补划1370.12平方米;本项目不占202版永农。
2021年11月我镇联合区规划资源局共同组织编制完成了《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新安村乡村单元)调整方案》。规划成果经规划公示、部门意见征询、技术审查等相关流程。调整方案现已编制完成,相关成果报请区政府审批。
妥否,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