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市级土地整治项目(二期)青苗补偿费用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6-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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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崇三府〔2021〕38号

  • 成文日期:

    2021-06-15

  • 发布日期:

    2021-06-2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根据《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委托协议书》和《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搬迁补偿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现提请拨给崇明区三星镇市级土地整治项目(二期)青苗补偿费用。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市级土地整治项目(二期)规划设计报告》,项目区范围三星镇协进村。根据《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搬迁补偿协议书》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协议签订后,首次拨付青苗损毁补偿费用425.6万元。故本次申请青苗补偿费用425.6万元。

特此申请

专户名称: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财政所

开户银行:农商银行三星支行

账号:50131000302546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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