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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6-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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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002479721120210003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三府〔2021〕38号
成文日期:
2021-06-15
发布日期:
2021-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根据《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委托协议书》和《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搬迁补偿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现提请拨给崇明区三星镇市级土地整治项目(二期)青苗补偿费用。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市级土地整治项目(二期)规划设计报告》,项目区范围三星镇协进村。根据《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搬迁补偿协议书》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协议签订后,首次拨付青苗损毁补偿费用425.6万元。故本次申请青苗补偿费用425.6万元。
特此申请
专户名称: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财政所
开户银行:农商银行三星支行
账号:50131000302546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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