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211202100023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三府〔2021〕4号
成文日期:
2021-01-18
发布日期:
2021-02-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关于给予上海舫健信息技术中心财政扶持的请示
崇明区招商联席办:
上海玉海棠科技园区企业上海舫健信息技术中心,于2020年12月24日迁入至园区,主要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广告设计、制作、代理等。
该企业于2020年12月31日缴纳一次性个人所得税4,860,000.00元,折合本级年度贡献1,069,000.00元。
按“一事一议”要求,申请根据崇明区扶持政策规定,对该企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进行财政扶持奖励,奖励额度为个人所得税总税收的15.4%,即74.8万元,恳请确保在1月底前将财政扶持资金拨付至企业。
特此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