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镇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三星镇农村公路限高装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12-28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7210202000129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三府〔2020〕125号

  • 成文日期:

    2020-12-17

  • 发布日期:

    2020-12-28

三星镇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三星镇农村公路限高装置的批复

三星镇洪海、海洪港、大平村委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保留三星镇农村公路设置限高装置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为更好保护三星镇农村公路,延长农村公路使用年限,现同意保留洪海村西防汛路、海洪港村星虹路与陈海公路路口、大平村大平中路与海平路路口等三处移动式限高装置。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