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210202000018
主题分类:
国防-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三府〔2020〕18号
成文日期:
2020-03-19
发布日期:
2020-03-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三星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三星镇兵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工作条例》和《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兵役部门依法执法水平,增强公民和法人的法制意识,规范全镇兵役工作,经三星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三星镇兵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有胜健(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明吉(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 利(人大副主席)
成 员:王 海(武装部干事);
各 村(居)民兵连长。
今后,三星镇兵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职务如有变动,有其所在单位的接任同志自然更替。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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