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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三府〔2018〕84号
成文日期:
2018-09-25
发布日期:
2018-09-2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三星镇关于经济小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整改”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全面加强招商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推进岛内外企业转型发展,根据镇党委、政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增强经济小区全体员工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提升经济小区全体员工的业务技能、服务水平、办事效率;进一步营造主动服务,积极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活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创新潜力。
二、对象范围
镇经济小区、玉海棠公司、各招商平台单位及社会招商人员。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提高认识阶段(9月14日——9月30日)
在镇党委、政府召开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后,组织经济小区、玉海棠公司全体员工、各招商平台单位、及社会招商人员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重点学习区委唐海龙书记的《直面问题、积极整改、优化服务、全力打造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加快发展的良好形象》报告。镇党委、政府联合发文的《三星镇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整改”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和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文件汇编。进一步激发全体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加强队伍建设列入工作日程、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思想统一。经济小区每周五集中学习并建立学习台账。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镇经济小区、玉海棠公司全体员工、各招商平台单位及社会招商人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查找:
1.办事效率情况。一是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受理的事项,提高行政效率;二是是否做到常来快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三是是否能够以创新精神深化制度改革,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效能。
2.服务意识情况。一是是否能够对服务对象主动、热情、态度和蔼、用语文明,做到规范服务、诚信服务;二是办事人员是否业务熟练、材料受理是否“一口清”;三是首问责任制等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推诿扯皮等情况。
3.岗位技能情况。一是工作人员是否熟练掌握与自己工作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工作人员是否熟练掌握与自己工作领域相关的办事流程;三是工作人员是否熟练掌握自己工作领域相关的技能操作。
4.工作纪律情况。一是工作人员是否有迟到、早退、离岗等情况;二是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是否有闲聊、炒股、打游戏、吃零食、玩手机等情况;三是工作人员着装是否得体、办公电话午间值班是否到位、办公环境是否整洁等。
5.廉洁自律情况。一是是否能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廉洁自律意识;二是是否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无吃、拿、卡、要、报等违法违纪情况;三是是否对本单位违规违纪情况自查自纠、严肃问责、从严查处等。
第三阶段:整顿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15日)
镇经济小区、玉海棠公司全体员工、各招商平台单位及社会招商人员将自查、督查、测评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问题清单、剖析产生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活动中涉及制度规章修订完善,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即知即改、边整边改”,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督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任副组长,成员为分管领导、纪委、镇办公室、党群办、经济办等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领导协调、跟踪督办、追查问责。
(二)强化监督检查。由领导小组带队负责督查,一是采取不定期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追踪督办;二是采取电话回访,了解企业对经济小区办事效率、服务态度、业务技能、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回访。
(三)确保整改到位。要严格按照本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抓好推进和落实,把组织学习、自查自纠、整改提高贯穿活动全过程。应在12月15日前,将组织学习、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的材料报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同时,要加强监督核查、严肃问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限于形式和走过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确保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三星镇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整改”专项行动督查分工表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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