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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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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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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2日在三星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顾超平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三星镇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本镇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请各位代表予以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及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紧紧依靠全镇干部群众,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扎实工作,按照镇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强财政监督,圆满地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确保全镇经济与社会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2017年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17年,本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668万元,其中体制分成收入7668万元,托底保障收入5000.00万元,完成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68.00万元的100%。
(二)2017年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7年,镇财政完成预算支出12668.0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数1997.71万元,执行数1997.71万元,为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员、财政所及经济中心工资福利和经费支出,人大、纪检、信访、群众团体及共产党事务等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预算数51.00万元,执行数51.00万元,为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乡村幼教人员养老补贴及其他教育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预算数104.00万元,执行数104.00万元,为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科技创新扶持资金。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数357.56万元,执行数357.56万元,为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站工资福利和经费支出,群众文化群众体育,文化设施改造,大型文化活动及精神文明建设等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预算数2916.45万元,执行数2916.45万元,为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工资福利和经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金,老村干部补贴,抚恤及退役安置、农村低保、五保户及残疾人事业配套支出、促进就业支出及千百人项目农保及相关匹配,乡镇综合保险,敬老院达标工程等经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数404.70万元,执行数404.70万元,为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保、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人员工资及经费,计划生育家庭补助,社区卫生事务及食药监所运行等经费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数949.71万元,执行数949.71万元,为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市政所工资福利及经费支出,镇区保洁、维护及清运车费用,污水处理工程及社会化养护,镇区社会化管理,垃圾清运车购置,垃圾分类及节能减排等经费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预算数1559.31万元,执行数1559.31万元,为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村建所、网格中心、城管中队、社工事务所工资福利及经费支出,居委会运行经费,售后公房修缮,村庄改造,污水纳管及市政设施建设,菜场管理及拆违等经费支出。
9、农林水支出,预算数2183.41元,执行数2183.41万元,为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水务所工资福利及经费支出,水稻二麦保险、种子统供力费及机插秧补贴,土地流转及设施菜田维护,林业社会化养护,中小河道整治,河长制、智慧三星及田园综合体租金,村级保障经费,家庭农场补贴及镇级河道社会化养护等经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537.14万元,执行数537.14万元,为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公积金支出。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预算数707.00万元,执行数707.00万元,为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经济小区管理费及安全社区建设。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预算数900.00万元,执行数900.00万元,为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现代服务业引导扶持资金。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三星镇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镇党委的决策部署,以“稳增长、求发展、惠民生”为出发点和着力点,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财政资金综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盘活存量资金,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确保全年财政预算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2018年财政预算收入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实现13068.44万元。其中:体制分成收入8068.44万元,托底保障收入5000万元。
(二)2018年财政预算支出
按照区镇财政体制管理的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及医疗保险未列入年度预算。2018年镇财政预算安排支出13068.44万元,具体安排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18.95万元,占预算支出的16.98 %。主要安排:机关公务员、财政所及经济中心工资福利和经费支出,人大、纪检监察、信访事务及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及基本单元建设支出等。
2、教育支出43.60万元,占预算支出的0.33 %。主要安排:乡村幼教人员养老补贴及其他教育支出等。
3、科学技术支出200.44万元,占预算支出的1.53%。主要安排:科技创新扶持资金。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2.00万元,占预算支出的2. 77%。主要安排: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站工资福利和经费支出,群众文化群众体育及设施改造支出,精神文明建设及大型文化活动经费等。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03.97万元,占预算支出的24.52%。主要安排: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工资福利和经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及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金支出,老村干部补贴,抚恤及退役安置、农村低保、五保户及残疾人事业等配套支出,促进就业补贴及千百人项目匹配支出,乡镇综合保险支出,睦邻点及为老服务中心建设支出等。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6.29万元,占预算支出的3.42%。主要安排:社区卫生事务及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人员工资、经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保经费,食药监所运行经费,计划生育家庭补助等。
7、节能环保支出983.79万元,占预算支出的7.53%。主要安排:市政所工资福利及经费支出,镇区保洁、维护及清运车费用,镇区社会化管理,湿垃圾未端处置运行费,节能减排专项经费等。
8、城乡社区支出1533.24万元,占预算支出的11.73%。主要安排:村建所、网格中心、城管中队及社工事务所工资福利及经费支出,居委会运行经费,村庄改造及菜场管理经费等。
9、农林水支出1612.87万元,占预算支出的12.34%。主要安排:农业服务中心及水务所工资福利及经费支出,防汛防台经费、水稻二麦保险费及林业社会化养护经费,中小河道整治及镇级河道社会化养护匹配,智慧三星及田园综合体租金,村级保障经费及家庭农场补贴等。
10、住房保障支出543.68万元,占预算支出的4.16%。主要安排:公积金支出。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19.61万元,占预算支出的7.04%。主要安排:经济小区管理费及安全社区建设经费等。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0.00万元,占预算支出的7.65%。主要安排:现代服务业引导扶持资金。
(三)完成2018年任务的措施
2018年完成全年预算任务、确保收支平衡,需要坚持“开源”和“节流”并重,进一步落实增收节支各项措施,确保年度收支平衡的目标。
1、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把培植财源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推进以经济小区作为经济发展引擎的招商引资工作,做大财政“蛋糕”。一是通过引进有规模、科技含量高、符合崇明产业导向的实体企业,借壳进区级园区,改善财政收入结构;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招大商、引强企”工作重点,重点引进投资强度大、税收产出高的企业,培植税收增长点;三是拓展招商引资的工作方式,完善招商平台考核机制,加强自主招商,利用结对单位资源招商和行政资源进行招商引资。四是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争取区财政的支持,并配合招商条线,做好财务税收方面的服务指导工作。五是加大争取资金工作力度,主动对接,积极跟进,争取上级更多的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2、强化支出预算管理。更加注重优化结构,分好财政“蛋糕”,用好增量、激活存量,着力保障农业、教育、社保、医疗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方面刚性支出。严格落实预算法,强化预算约束,认真执行镇人大批准的预算。对于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调整用途,避免资金沉淀。继续按规定清理收回两年以上结转资金,同时加强对两年以内资金的清理盘活。加大清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专项资金账户存量资金力度。将存量资金使用与年度预算安排统筹考虑,全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资金需求。
3、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强化宗旨意识。进一步建立建全既能够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又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财政管理制度,优化财政管理流程,推动财政管理更加规范高效透明。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体系,健全财政监督机制,管好财政“蛋糕”。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稳步推进预算公开,自觉接受镇人大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进一步落实中央有关加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差旅、会议等一般性支出,有效推动厉行节约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位代表、同志们:
完成2018年财政预算,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在上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在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一定能够圆满完成2018年度的财政预算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