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66666666020190000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文字号:
崇政服办〔2019〕3号
成文日期:
2019-05-06
发布日期:
2019-05-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为深入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和《2019年上海市推进“一网通办”工作要点》(沪府办发〔2019〕8号)等有关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拓展“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范围的通知》(沪审改办发〔2019〕2号)要求,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扩大政务服务覆盖面,加快实现面向企业和市民的所有政务服务“进一网、能通办”目标,让企业和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就进一步拓展“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范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实现一批公共服务事项接入“一网通办”
聚焦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税务征收、金融信息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重点梳理一批企业和市民紧密关注的公共服务事项,推出一批公共服务事项接入“一网通办”。
各区级部门(含各区级部门所属或所办的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下同)要对现有已向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但尚未接入“一网通办”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研究提出本部门(仅限国家和市里规定的)公共服务事项接入“一网通办”的建议清单并制订接入计划,填报《公共服务事项接入建议清单及计划表》(附件1)。没有公共服务事项接入的区级部门,应实行“零报告”。区政务服务办汇总后报送市审改办审核,市审改办将在汇总各区意见基础上,与各级部门协商确定区级公共服务事项接入“一网通办”清单目录并确定接入计划。
(二)实现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100%接入“一网通办”
明确对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等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接入“一网通办”,确保“一个不错、一个不落”。
各区级部门对正在实施的上述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按照具体办理情形逐一明确提出接入“一网通办”的建议清单并制订接入计划,填报《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接入建议清单及计划表》(附件2)。没有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接入的区级部门,应实行“零报告”。区政务服务办汇总后报送市审改办审核,市审改办将在汇总各区意见基础上,与各级部门协商确定区级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接入“一网通办”清单目录并确定接入计划。
二、技术对接准备工作
(一)事项接入模式
各单位根据事项接入计划,结合业务系统建设实际,选定事项接入模式。“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设计了四种系统接入模式:针对没有后台业务系统和申报受理系统的情况,采用标准化受办理一体应用模式(模式一);针对有成熟后台业务办理系统且受理系统标准化程度高、易于剥离的情况,采用统一配置开发模式(模式二);针对已有成熟受办理系统且受理系统较复杂的情况,采用系统改造迁入模式(模式三);针对使用国家部委系统尚无法对接的情况,采用数据管道模式(模式四),供各区级部门业务系统选择接入。其中,“模式二”能通过受办分离,加强各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功能前端整合,依托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有效促进数据整合共享应用。为进一步支撑业务流程革命性的再造,今年新增接入事项原则上要按照“模式一”或“模式二”要求接入。
(二)登记接入事项及对接系统信息
根据事项接入计划,各单位依托政务工作人员统一门户“内容报送系统”,结合选定接入模式,登记接入事项的基本信息、注册对接系统接口地址,完成事项接入前相关技术准备工作。
三、进度要求
各区级部门“进一步拓展‘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工作情况,作为2019年“一网通办”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评估考核。
(一)集中清理
请各区级部门于5月10日(星期五)中午下班前将上述《公共服务事项接入建议清单及计划表》《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接入建议清单及计划表》两张报表,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区政务服务办。同时,登录市大数据中心政务工作人员统一门户“内容报送系统”进行填报。需新增账户的请联系区政务服务办。
(二)市级部门审核协商论证
市审改办会同市大数据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汇总各区意见建议基础上,与各级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对各区提交的事项接入建议清单、接入计划和办事指南的修订情况,进行逐一审核论证,并及时反馈审核意见和要求。对审核未通过的,各区要重新研究提出并重新提交。
(三)确定接入计划
市审改办对各区提交的事项接入建议清单及接入计划进行逐一审核论证后,确定本市2019年“一网通办”事项接入范围及总体进度计划。
各区级部门对经市审改办审核确定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本单位2019年“一网通办”事项接入清单目录,并确定接入计划,填报《公共服务事项接入清单目录及计划确定表》(附件3)、《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接入清单目录及计划确定表》(附件4),于5月27日(星期一)下班前将上述两张报表,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区政务服务办。
(四)运行实施保障
各区级部门按照统一受理平台对接技术规范,改造本单位业务系统,根据确定的接入范围及进度计划,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50%事项接入,10月30日前实现计划内事项全面接入“一网通办”。
四、新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
(一)办事指南梳理
新增政务服务事项接入“一网通办”前,各区级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通过“上海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平台”,对新增的政务服务事项逐项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逐一对照国家标准编制标准化的办事指南,确保内容完备、准确、有效、规范。其中,全市统一设定的区级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材料等实体性规范内容由各市级单位负责梳理规范,实施主体、期限、流程、咨询途径、投诉渠道等程序性内容由各区级部门负责梳理规范;各区自行设定的区级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材料、期限、流程等各项内容,由各区级部门负责梳理规范。
(二)办事指南发布
市审改办将以各单位规范编制的新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为基础,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对外进行集中汇聚、发布与展示。各单位对外发布和公开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必须与“一网通办”总门户同源发布。
附件:1.公共服务事项接入建议清单及计划表
2.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接入建议清单及计划表
3.公共服务事项接入清单目录及计划确定表
4.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接入清单目录及计划确定表
5.“内容报送系统”操作指南
联 系 人:张文涛 施春波
联系电话:69613801 69687000-8681、8682
传 真:69613869
电子邮箱:cmsgb111@163.com
联系地址: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2号楼731室
上海市崇明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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