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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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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1-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2025年,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法治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工作部署,有序推动我局法治建设提质增效。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坚持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将锤炼党性、提升政治站位作为法治建设首要任务。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通过党组学习、读书班、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业务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法治意识入心见行,以法治思维谋划工作、法治方式推动任务开展。
一是聚焦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履行法定程序有关要求,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规范性和公平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作用,听取专业法律意见,组织开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切实执行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完成《上海市崇明区征收安置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草案)》审核及报送工作。同时,持续深入推进局系统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和动态清理工作。
二是聚焦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严格履行出庭应诉法定义务。积极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案件会商、矛盾争议化解等工作,为决策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今年共有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驳回原告请求1件,撤回2件;行政诉讼案件2件,其中驳回原告诉请1件,撤诉1件;实现全年无被纠错案件。
三是聚焦住房保障重点工作高质量开展。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2025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重点工作任务(涉各区)》,推进“旧住房成套改造加快实施”,惠民生暖民心。本年度全面完成东平镇前哨地区(轻纺新村、前哨五村)14184.89平方米老旧公房修缮、新海镇18563.14平方米售后公房零星修缮、长兴镇凤凰二苑外墙粉刷工程及新崇南路149号居民大楼修缮工程。
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落实2025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并组织学习房管领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开展“法典护航安居梦,政策点亮幸福家”民法典专题讲座,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充分发挥“崇明房管法治微讲堂”平台,持续推进普法宣传工作,累计发帖85条,阅读量超3万人次。
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把法治工作摆在全局突出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责任科室牵头落实、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完善法治建设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计划、重点工作及下属单位绩效考核,结合班子例会定期研究部署,与其他重点任务一体推进、考核,确保责任层层压实。
三、存在不足
一是法治学习机制有待进一步深化完善。目前,部分工作人员对法治学习重要性的认识仍存在不足,往往优先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主动学习、系统学习的意识有待增强。在组织培训方面,覆盖范围有待拓宽,内容深度需进一步强化。现有培训多采用集中授课形式,缺乏案例研讨、情景模拟等互动性强、实践性突出的教学形式。
二是行政执法工作重视程度亟待提升。行政处罚权移交城管部门以来,对执法方面关注度有所下降。当前,市、区两级政府对涉企检查的规范化部署持续细化,对执法队伍的专业素养、法律理解能力及现场实操能力均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需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执法力量建设,确保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高效。
四、下一步打算
(一)持续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法治素养
完善领导责任机制,明确年度普法重点任务,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二)精准对接民生需求,深化法治实践
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围绕民生品质提升强化法治引领。聚焦“两旧一村”改造、“美丽家园”建设、加装电梯、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重点领域,运用法治方式推进民生实事落地见效。
(三)深入完善学习机制,营造法治氛围
建立分层分类的学习体系,针对审批、执法、窗口服务等岗位需求定制法治课程,采用集中授课、案例研讨、模拟执法演练、现场观摩等形式增强学习实效。健全学法考核激励机制,将法律法规掌握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体系,激发学法主动性。
(四)重点聚焦行政执法,优化检查流程
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优化检查流程,简化步骤、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并引入信息化手段提高效率,降低企业负担。健全监督机制,设立内部审计和定期评估制度,强化对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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