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实施城桥镇新崇西路小区美丽家园改造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9-01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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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84381202500007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房管〔2025〕37号

  • 成文日期:

    2025-08-27

  • 发布日期:

    2025-09-0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城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呈报城桥镇新崇西路小区美丽家园改造工程的请示》(沪崇城府〔2025〕6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住宅小区的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根据沪崇发改〔2025〕216号批复,原则同意你镇实施新崇西路小区美丽家园改造项目。

二、建设内容:改造总建筑面积约92063.52平方米。主要包括屋面(坡屋面翻修17278.75平方米、沥青瓦屋面修缮1045.27平方米等),外立面(面砖外墙42781.6平方米、涂料外墙17416.1平方米等),单元门(电子防盗门91套、单元防盗门油漆300.3平方米等),公共部位(公窗修缮1354.5平方米、公共部位粉刷28864.6平方米等),明沟修缮2854.6米,道路工程(白改黑12415平方米、窖井抬高1100个等),绿化修剪及补种11236平方米,室外路灯45个,室外监控9个,围墙(围墙修缮781米、新做围墙83米等),自行车棚(自行车库内外粉刷修缮2756平方米、自行车库拆改增加结构柱2026平方米等),小区出入口改造3个,小区出入口消防门除锈刷漆6个,室外晾衣架25个,室外宣传栏9个,垃圾房改造4个,休闲游园(小公园1个、健身场2个等)以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3445.87万元,包括工程费用2983.57万元,其他费用298.21万元,预备费164.09万元。资金除市、区补贴外,不足部分由你镇自筹。

接文后,请根据《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沪房规范〔2021〕1号)要求,迅速办妥工程报建等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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