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38120250000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房管〔2025〕35号
成文日期:
2025-08-27
发布日期:
2025-09-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堡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呈报堡镇向阳一村美丽家园建设工程的请示》(沪崇堡府〔2025〕4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住宅小区的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根据沪崇发改〔2025〕218号批复,原则同意你镇实施向阳一村美丽家园改造项目。
二、建设内容:改造总建筑面积约78041.28平方米。主要包括屋面改造(含修缮)17252平方米,外墙涂料55484平方米,楼梯间内墙面及顶棚涂料27390平方米,楼梯间内侧增设不锈钢扶手1387米,新增室外不锈钢栏杆扶手225米,室外增设路灯5个,增设摄像头26个,道路白改黑18760平方米,宅旁绿化11683平方米以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2782.54万元,包括工程费用2401.36万元,其他费用248.68万元,预备费132.5万元。资金除市、区补贴外,不足部分自筹。
接文后,请根据《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沪房规范〔2021〕1号)要求,迅速办妥工程报建等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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