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38120250000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房管〔2025〕38号
成文日期:
2025-08-27
发布日期:
2025-09-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庙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关于庙镇无卫生设施老旧房屋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沪崇庙府〔2025〕5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群众生活质量,促进人居环境改善,根据沪崇发改〔2025〕207号批复,原则同意你镇实施无卫生设施老旧房屋提升改造工程。
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砌砖卫生设施75个、翻建DN300HDPE污水管140.59米、翻建DN225HDPE污水管617.85米、翻建D315*225塑料污水检查井50座(h=1.0)、翻建D315*225塑料污水检查井20座(h=1.5)、翻建D450*300塑料污水检查井40座、翻建D1500*750污水格栅井1座、翻建dn75(PVC-U)出户管750米、翻建dn110(PVC-U)出户管750米、路面修复(水泥混凝土支路)1500平方米、路面修复(水泥混凝土主路)758.44平方米、化粪池改造1座、周边房屋修缮8525平方米、室外混接区改造45平方米等。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58.76万元,包括工程费用541.47万元,其他费用85.92万元,预备费31.37万元。资金除市、区财政补贴外,不足部分自筹。
接文后,请根据《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沪房规范〔2021〕1号)要求,迅速办妥工程报建等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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