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0-2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上海市廉租住房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工作,现将经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初审通过、并经区住房保障机构复审,符合申请廉租住房户籍年限、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准入标准的申请家庭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单位: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修缮管理事务中心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接待地点:城桥镇西门路313号2楼
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举报电话:69696336
举报邮箱:296641291@qq.com
序号 | 申请家庭成员姓名 | 户籍所在地 | |
1 | 刘雨 |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农场体北新村43号201室 | |
2 | 龚妙生 |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前进农场103号 | |
3 | 徐威 |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工农新村路4号305室 | |
4 | 王宝丹 |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长江农场303号 | |
5 | 徐成生 |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东风农场301号 | |
6 | 陈华明 |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向阳新村路8号506室 |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