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1-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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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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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4-01-26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21-69612580,邮政编码:20215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围绕物业管理、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管理等信息公开重点内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化、规范化水平,助力住房保障领域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通过上海市崇明区政府门户网站、“崇明房管”微信公众号等各类载体累计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信息261条,其中主动公开部门文件18篇,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材料各1篇,发布政务动态210篇,保障房相关信息31篇,及时公开最新工作进展。组织开展“商品住宅交易政策全解读”政府开放月活动,主动走进社区开展政策宣讲,安排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让各类惠民政策更加深入人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另有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2件,其中37件已依法依规按时办结,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在办结的37件申请中,予以公开14件,占37.8%;部分公开2件,占5.4%;不予公开2件,占5.4%;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16件,占43.3%;其他处理3件,占8.1%。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完善局信息公开制度,将公开属性认定和保密审查纳入信息公开流程,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办理、发布流程,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络宣传主阵地作用,积极做好平台运行维护工作,不断拓宽主动公开渠道,增加网站信息原创比例,优化服务互动功能。目前关注量3849人,同比增长24.7%;全年发布信息241条,同比增长57.5%;累计阅读人数4万余人次,同比增长48.1%;阅读量6.2万余次,同比增长5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1

0

0

0

0

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1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6

1

0

0

0

0

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2

2

0

1

1

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体现在对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不够深入、与群众互动质量有待提高。

下阶段,针对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不断丰富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在现有文本式解读的基础上,增添卡通图文、短视频解读等形式,进一步扩大政策解读影响力;二是持续深化政府开放月活动,主动打破交流壁垒,持续拓宽政民互动环节,将开放活动下沉到社区、落实到乡镇,面对面聊清政策内容,心连心做好政策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制定出台了《上海市崇明区旧住房成套改造实施方案》,邀请社区居民、设计单位、产权单位等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与议题讨论,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开,推进政策公开“三同步”,持续提升政策公开透明度。

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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